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乡镇企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
为了贯彻实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0]25号),指导乡镇企业顺利完成新旧制度的衔接转轨,进一步规范乡镇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乡镇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起,在乡村集体企业和规模以上私营企业中逐步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现将贯彻实施新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目前,乡镇企业产权结构和投资主体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过去以集体器乐为主,转变为混合所有制形式为主,并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而原乡镇企业会计制度主要适应于集体企业,难以适应目前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新要求。
二是乡镇企业跨业经营的迫切需要。从乡镇企业发展实际看,越来越多的乡镇企业和企业集团多业并举,跨业经营,而原企业会计制度是分行业的会计制度,造成跨业经营的乡镇企业在选择会计核算标准上无所适从,迫切要求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是适合我国加入WTO的迫切需要。我国已经正式加入WTO,乡镇企业对外投资、与外商及港澳台商合资合作、在国际市场上筹措资金以及向投资者公布企业的财务状况,必然要求乡镇企业的会计核算与国际惯例相衔接,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语言。
二、实施新《企业 会计制度》的原则、时间和范围
(一)原则
乡镇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 会计制度》,必须贯彻“积极、稳妥、逐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时间与范围 自2003年1月1日起,乡村集体企业和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要逐步实施新《企业 会计制度》。
同时,根据我国加入WTO的形势和乡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支持和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新《企业 会计制度》。
三、几点要求
指导乡镇企业财务和会计工作,是法律赋予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相基础职能。实施新的企业 会计制度,对规范乡镇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乡镇企业会计国际水平,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高度重视企业会计制度转轨工作。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企业会计转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
( 二)加强对转轨工作的指导。实施新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加强指导,及时发现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要抓住企业会计制度转轨这一时机,指导企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企业会计控制制度。
(三)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是财务会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和指导。积极协调,争取开展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手段,并努力把新制度培训作为2002年度乡镇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证》年检的必要条件。
(四)进行新制度培训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会计制度转轨工作,保证会计制度转轨的有序进行,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培训新制度作为贯彻新自渎的首要工作。凡是实施新制度的乡镇企业,会计人员及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厂长(经理)必须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