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铁路局,工程、建筑、中车、物资、通号总公司:
为规范各级铁道结算中心结算会计工作,现将修订后的《铁道结算中心结算会计基本规定》和《铁道结算中心结算办法》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部结算中心。
附件:
1.铁道结算中心结算会计基本规定铁道结算中心结算会计基本规定
2.铁道结算中心结算办法铁道结算中心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