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中国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
为适应驻外使、领馆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教育外事工作发展的需要,规范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商财政部、外交部,我部制定了《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财务制度》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会计制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一、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财务制度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财务制度
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会计制度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会计制度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