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1)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并参考其应用指南,将发生的职工薪酬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3)财政部2013年发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