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企业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关于“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