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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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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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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农业企业,增值税免税,免征增值税部分是否需要计入“其他收益”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对于当期直接免征的增值税,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企业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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