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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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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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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对于销售商品的预收款,有购销合同,现在是不是完全用“合同负债”科目代替?

:您好!关于新收入准则,我想咨询下,对于销售商品的预收款,有购销合同,现在是不是完全用“合同负债”科目代替?有没有某些情况下销售商品的预收货款用“预收账款”科目?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预收款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及“其他收益”,使用“合同负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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