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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9-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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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99次发审委会议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控股股东首创集团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第一创业证券是否同属首创集团或北京市国资委控制的证券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首创集团成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后短期内转让股份的原因,转让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首创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相近或相似的业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代理买卖证券等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的情形;(2)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另类投资业务收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持续性;(2)表外业务项目是否存在潜在兑付风险或违约风险,风险应对措施及内控机制是否有效;(3)2022年上半年业绩下滑的原因,未来盈利的持续稳定性,是否存在业绩大幅波动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存在多家经营内河运输、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原油运输代理等业务的企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从事的国内支线航运业务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从事的内河运输业务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2)国际货运分公司对外停止向第三方船公司订舱是否能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关联方集装箱货代业务是否与发行人航运业务存在利益冲突;(3)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4)相关同业竞争是否已完全消除,避免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宁波港和舟山港装卸费的定价机制和决策程序,费率优惠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大额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等资金往来的合理性及整改情况,发行人确保资金独立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发行人业务是否依赖于关联方,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稳定,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2)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周期变化情况,说明运价变化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运价大幅下跌的风险,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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