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
收藏

继续涉入资产

1.1.29 继续涉入资产(1518)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转出方)由于对转出金融资产提供信用增级(如提供担保,持有次级权益)而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时,企业所承担的最大可能损失金额(即企业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二、企业可以按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类别、继续涉入的性质或者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类别设置本科目的明细科目。


2021-02-02
2021-02-02
Loading...
小竹财税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