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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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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会计准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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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于发出的存货应当如何计量?

问:企业对于发出的存货应当如何计量?


答: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但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


企业在确认存货销售收入的当期,应当将已经销售存货的成本结转为当期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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