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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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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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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

问: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


答: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例如,同一个投资者的两家联营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仅拥有同一位关键管理人员的两家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某人既是一家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同时又能对另一家企业实施重大影响,在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这两家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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