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我们制定了《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