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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的申请报告》(上银基金〔2024〕5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经证监会令第227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桑坦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AM Investment Holdings S.L.)成为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对桑坦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20%)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