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进行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请补充提供你公司港股实际投资比例10%以上的基金产品近1、3年港股投资具体情况(规模、港股投资收益率等),并结合上述情况对你公司境外权益投资能力进行补充论证。
二、你公司《QDII业务投资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多元资产投资部下设国际业务部开展QDII业务,制定资产配置规划和策略并组织实施。此外,你公司还在多元资产投资部下设QDII业务小组作为部门内聚焦QDII业务的核心执行单元,小组涵盖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以及风险控制专员;QDII业务汇报路径依次包括QDII业务小组、多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分管及协管高管、投资决策委员会。请就国际业务部和QDII业务小组的职责差异、QDII业务汇报路径未包括国际业务部的考虑进行说明,并补充提供多元资产投资部门负责人相关情况。
三、根据公司材料,拟任QDII业务中级管理人员过往管理的3只投资境外资产的公募基金产品中,2只公募基金产品业绩排名处于同类产品的前1/3。请补充提供相关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