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12-31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25〕3036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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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54,163股股份、向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319,427股股份、向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63,620股股份、向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072,250股股份、向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38,399股股份、向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70,523股股份、向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24,513股股份、向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15,311股股份、向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07,032股股份、向上海君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96,092股股份、向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65,626股股份、向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36,125股股份、向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37,605股股份、向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7,851股股份、向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7,850股股份、向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98,046股股份、向王国安发行256,906股股份、向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4,736股股份、向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420股股份、向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420股股份、向上海骊宸元鼎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218股股份、向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218股股份、向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4,843股股份、向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0,703股股份、向钱庭栀发行28,97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向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分期发行不超过4,619,838股股份、向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1,778,022股股份、向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627,206股股份、向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214,45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三、同意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2,049,857元的注册申请。

四、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七、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48个月内有效。

八、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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