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申请报告》(华基文〔2023〕3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经证监会令第227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卡塔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Qatar Holding LLC)成为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对卡塔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238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