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复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计划,以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43号)等规定,现就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8Z185010030001),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体数额见附件。该项预算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根据使用方向相应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至2296099项“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省级财政部门应督促指导市(县、区)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等统筹衔接,避免在同一具体项目上资金重复安排。
二、你厅(局)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统筹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科学合理组织项目实施,细化预算编制,将有关绩效评价情况作为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文件应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你厅(局)应加强绩效管理,设定明确、具体、可实现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以及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财政部综合司。
附件:
1.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财 政 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