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文字号:
上证函〔2023〕3747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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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行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督义务,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对照规定和约定的各项内容,披露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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