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3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3〕3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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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会籍业务联络人管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会籍业务联络人的选任、履职和培训等工作,加强对会籍业务联络人的管理,确保市场参与人顺利办理各项会籍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会籍业务联络人管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会籍业务联络人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会籍业务联络人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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