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28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3〕70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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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会员对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管理,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现予以发布,并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并做好相关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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