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20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3〕174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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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簿记建档》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簿记建档》(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6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6〕4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簿记建档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簿记建档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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