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2620153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2024年5月修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5月24日起施行。
2023年8月2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3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2024年5月修订)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2024年5月修订)》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