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市场服务,提升业务管理质效,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3年1月16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深证会〔2023〕2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11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