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等市场参与人做好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与上市工作,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