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金管理人、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上市基金产品开发和变更流程,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4年5月2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412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4年6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4年6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