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市场参与者了解和熟悉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规范信用保护凭证业务各环节操作流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