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网民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支出,形成资产产权不属于政府的,可以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1613 在建工程——基建转出投资”明细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