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2620153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引导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依法依规有序转让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