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9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24〕1351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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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批复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申请报告》(德邦证券〔2023〕363号)、《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申请报告》(德邦基金〔2023〕3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济南科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科金)成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主要股东,核准山东财金成为德邦证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山东财金依法受让并认购德邦证券合计1,472,565,41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35.00%)、济南科金依法受让并认购德邦证券合计342,578,34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8.14%)无异议。


二、德邦证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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