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6-04
发文字号:
财行〔2024〕140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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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药监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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