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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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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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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我会在审阅你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你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撤回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珠横集函〔2023〕48号)和《关于撤回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终止你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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