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中国残联制定了新的《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中国残联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