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02
发文字号:
财社〔2024〕5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收藏

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24年2月2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