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2-04-05
发文字号:
证监法律字〔2002〕1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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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三批)

为推动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关于废止部分证券类部门规章的通知》(证监法律字〔1999〕3号)和《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二批)》(证监法律字〔2000〕1号)的基础上,我会对成立以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类和期货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其中,应予废止、已明令废止或者自行失效的证券类规章48件,期货类规章6件。现将这两部分共54件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附件:中国证监会第三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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