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5-06-14
发文字号:
上证交字〔2005〕7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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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关交易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市公司股票凡遇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复牌,本所均在行情显示该股票的汉字简称前冠以“G”标记,以提示投资者。复牌首日,该股票不作除权处理,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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