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11-01-14
发文字号:
上期所公告〔2011〕2号
发文机关:
上海期货交易所
收藏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1月)

已修订。参见:《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11〕3号)。
小竹提示
已修订。参见:《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11〕3号)。

1.燃料油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订的过渡期


燃料油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修订自FU1202合约开始执行。自即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为燃料油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订的过渡期。燃料油新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过渡期具体安排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2.部分品种自然人临近交割期允许交易截止点修订的实施时间


为确保铜、铝、锌、天然橡胶、燃料油和黄金等6个品种自然人临近交割期允许交易截止点新旧规则平稳交替,相关修订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与自然人允许交易截止点相关调整自各相关品种2011年7月份合约开始实施。


3.本次修订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年1月14日。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1月)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1月)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