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中国证监会、科技部制定了《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监会
科技部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