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1-08-18
发文字号:
上证债字〔2011〕177 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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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定盘利率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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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24号)。

各市场参与者: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反映本所回购市场综合利率水平,本所即日起在外部网站公布质押式回购定盘利率(以下简称“定盘利率”),供市场参与者参考。现将定盘利率编制方法和发布渠道公布如下:


一、定盘利率品种


204001一天期回购、204007七天期回购。


二、编制方法


单只回购品种某一交易日的定盘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定盘利率={(∑当日逐笔成交价×当日逐笔成交量)/当日总成交量}×{回购品种天数/(到期结算日-首期结算日)}


其中:


首期结算日=首次交易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到期结算日=回购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回购到期日=首次交易日+回购品种天数。若该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若该回购品种当日无交易,则定盘利率取上一交易日的定盘利率。


三、发布渠道


本所在官方网站“信息披露—交易信息披露—债券回购定盘利率”栏目下,逐日发布前一交易日相关回购品种的定盘利率。若年末遇回购到期结算日不确定,则顺延公布。


本所同时提供2006年5月8日至今的定盘利率数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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