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1-09-06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1〕276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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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深证上〔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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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深证上〔2022〕20号)。

各上市公司、会员单位及其相关当事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行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对 2008 年 5 月 16 日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原《深圳证券交易所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深证上 (2008] 68 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 (2011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 (2011 年修订)》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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