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3-03-15
发文字号:
上证基字〔2013〕86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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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券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上证发〔202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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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上证发〔2020〕8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发展基金市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跟踪债券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债券ETF),适用以下规则:


一、 当日买入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可卖出。


二、 当日申购的债券ETF份额可以赎回,当日赎回债券ETF份额获得的债券可以用于申购。


三、 债券ETF投资于债券现券组合,比照债券现券组织交易和管理,具备本所债券现券交易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债券ETF的申购和交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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