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有效性,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09年9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