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3-12-05
发文字号:
中基协发〔2013〕24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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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预发行交易会计核算和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


为规范国债预发行交易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并为行业内产品参与国债预发行交易提供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预发行交易会计核算和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以发布。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预发行交易会计核算和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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