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4-02-17
发文字号:
上证公告〔2014〕3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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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七批)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进行了第七次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37件,现将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七批)(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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