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3-04-22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13〕3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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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会〔2014〕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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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会〔2014〕13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6号)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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