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5-01-09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5〕9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藏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一批)的公告》(上证公告〔2018〕5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一批)的公告》(上证公告〔2018〕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股票期权试点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规定,制定股票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告知投资者主要风险,特别要使投资者了解股票期权交易与证券现货交易、期货合约交易的差异,切实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教育工作,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和检查投资者对股票期权风险的认知程度,持续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