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5-02-13
发文字号:
股转系统公告〔2015〕7号
发文机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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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证券指数及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证券编码规则的公告

全文废止。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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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65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明确全国股转系统证券指数及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证券编码规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指数编码规则


证券指数证券代码首三位代码为899,证券简称原则上从证券指数全称中选取。


二、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编码规则


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证券代码首三位代码为820。


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证券简称首四位字符原则上从公司全称中选取,后四位字符为“优先”。


若该发行人再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首四位字符编码规则不变,最后四位字符根据发行次数依次为“优2”、“优3”等。


请各市场参与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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