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5-07-16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15〕213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藏

关于加强分级基金风险警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证会〔2016〕360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证会〔2016〕360号)。

各会员单位:


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为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分级基金等证券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现就会员加强分级基金投资者教育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分级基金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微博以及营业场所等渠道,详细介绍分级基金产品特点,充分揭示分级基金B份额杠杆交易、下折算等风险特征,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


二、会员应当密切关注客户参与分级基金等证券交易情况,及时掌握客户盈亏状况,了解客户情绪反应,加强客户服务和沟通解释,做好客户安抚工作。


三、会员应当充分做好应急预案,防范出现极端行为甚至群体性事件,对于出现重大风险苗头或紧急情况的,在报告监管机构的同时报告本所。


四、本所将建立分级基金交易风险警示机制,对于存在高风险情形的分级基金,将按照《会员客户高风险证券交易风险警示业务指引》的规定,启动分级基金风险警示程序。会员应当做好相应的业务和技术准备,确保风险警示机制及时有效实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07月16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