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市公司、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本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明晰业务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