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18-05-1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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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2018年5月修订)

已修订。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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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的开展、支持债券ETF场内申赎模式采用全现金替代,我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中“逐笔全额等非担保结算”章节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为提醒参与人做好资金安排,同时修订了“预约划款”相关内容。 


现予发布,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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