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保障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存托凭证上市审核工作质量和透明度,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6年7月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深证上〔2016〕43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15日